“见我父母得买点东西。”“我们在游戏里结婚吧,充值买钻戒。”“这个网站可以拼单,在这儿买吧。”……“阳光队”“虎狼队”“赢销队”“御狼团”的队员们用这些话术搞网恋,竞争看谁的“爱情”更加值钱。近日,成都市双流区法院通报了这起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进行诈骗的案件,涉案金额万元,11人领刑。 年11月,杨某甲投资成立了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,同时任公司总经理,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。杨某乙任公司副总经理,负责财务和后勤管理、工资发放等。杨某丙担任公司主管,负责员工日常管理、制作每日业绩报表、诈骗资金收款等。 该公司成立后,陆续招聘了陈某某、黄某甲、余某某、王某等多人为业务员,并成立了4个小组,每个小组由3至4名业务员组成。其中,陈某某、黄某甲、余某某、王某4人分别担任“阳光队”“虎狼队”“赢销队”“御狼团”的组长,负责小组内部成员的培训和管理等工作,他们从小组成员的总业绩里提成,每名业务员从自己的业绩中提成。 年2月至8月,该公司业务员的“业绩”总额为7801元。这些业绩从哪里来?原来,该公司业务员入职以后,随即将自己伪装成单身女青年,通过“陌陌”“瞧瞧”等社交平台寻找“客户”。“她们”先是添加男性被害人为好友,按照公司准备的“话术模板”,与“客户”聊天并逐渐发展成为恋人关系。等关系稳定后,业务员便开始采取多种套路让被害人花钱。 “他们”最惯用的手段之一是以互赠“定情信物”、为父母购买见面礼等各种名义,引诱男性被害人到该公司的线上商城购买商品。通常,受害人以“拼单购买”或单独购买的方式,高价下单购买戒指、手表等各类“礼物”后,该公司业务员便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购买劣质商品邮寄过去。除了买东西赚差价,该公司业务员还邀请被害人一起玩一些特定的手机游戏赚提成。在玩游戏的过程中,业务员会以在游戏中结婚为由,引诱被害人在游戏中充值,购买游戏内的“结婚戒指”等装备或充值提升等级,该公司则从被害人充值的金额中提成牟利。此外,更直接的骗钱方式则是虚构用钱需求,比如以需要还钱、家人生病等借口向被害人借钱,并在被害人转账后拒不还款。 经查,该公司业务员年2月至8月的诈骗金额共计7801元。成都市双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某甲等11人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,且系共同犯罪,依法应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根据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1个月,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1年不等的刑法,同时处罚金元至15万元不等;对扣押在案的手机、电脑、手表、保健品等依法予以没收;对各被告人诈骗所得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。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一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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